赣州市赣县区“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实施意见
赣区府办字〔2020〕52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厕所革命”
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赣县区“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3日
赣州市赣县区“厕所革命”
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实施意见
小厕所关系大民生,小空间展示大文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创文创卫成果,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赣州市“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2020年实施意见》以及《赣县区“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现就我区做好2020年“厕所革命”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需完成新建公厕58座(城区公厕新建1座、建制镇公厕新建3座、乡村公厕新建47座、旅游公厕新建6座、交通公厕新建1座),改建公厕45座(城区公厕改建1座,建制镇公厕改建8座,乡村公厕改建32座、加油站公厕改扩建4座)和农户改厕1100户的任务。区城管局要结合城区公厕建设一座城市驿站。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牵头单位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公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厕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做好各自类别公厕的统筹协调工作,区城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城区和建制镇公厕,区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乡村公厕和农户改厕,区文广新旅局负责统筹协调旅游公厕,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加油站公厕,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交通公厕,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协调公厕建设规划及选址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厕所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是省、市、区高度重视,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厕所革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落实,加强责任落实,分解细化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公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厕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责任单位要紧盯2020年度目标任务,釆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多措并举,加快公厕建设进度。2020年6月中旬前,完成新建公厕选址,统筹安排好公厕建设资金;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厕建设任务;12月底前,整理完善好三年公厕建设档案资料。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赣州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实施意见》,加强公厕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创造良好如厕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厕所革命”奖补长效机制,按年度计划完工的,区财政对建制镇、乡村及旅游等三类公厕新建每座补助10万元,改建每座补助5万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旅游发展基金等对我区“厕所革命”的支持。加强“厕所革命”与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的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督查考评。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组织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根据2020年目标任务和市“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的考评。把“厕所革命”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和城乡环境整治考评。以城乡环境整治、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公厕的日常和专项监督。
附件:1.赣县区“厕所革命”2020年目标任务
2.赣县区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乡村公厕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赣县区“厕所革命”2020年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
城区公厕
|
建制镇公厕
|
旅游公厕
|
加油站公厕
|
交通公厕
|
|||||
新建
|
改建
|
新建
|
改建
|
新建
|
改建
|
新建
|
改建
|
新建
|
改建
|
|
城管局
|
1
|
1
|
||||||||
文广新旅局
|
6
|
|||||||||
商务执法大队
|
4
|
|||||||||
交通运输局
|
1
|
|||||||||
韩坊镇
|
1
|
|||||||||
王母渡镇
|
1
|
|||||||||
沙地镇
|
1
|
|||||||||
湖江镇
|
1
|
|||||||||
储潭镇
|
1
|
|||||||||
五云镇
|
1
|
|||||||||
梅林镇
|
1
|
|||||||||
茅店镇
|
1
|
|||||||||
江口镇
|
1
|
|||||||||
吉埠镇
|
1
|
|||||||||
南塘镇
|
1
|
附件2
赣县区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
乡村公厕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新建
|
改建
|
1
|
韩坊镇
|
1
|
3
|
2
|
宝莲山风景区管委会
|
2
|
7
|
3
|
大埠乡
|
3
|
2
|
4
|
王母渡镇
|
3
|
2
|
5
|
阳埠乡
|
1
|
2
|
6
|
大田乡
|
1
|
0
|
7
|
长洛乡
|
0
|
2
|
8
|
沙地镇
|
3
|
0
|
9
|
湖江镇
|
4
|
1
|
10
|
储谭镇
|
0
|
2
|
11
|
五云镇
|
2
|
1
|
12
|
茅店镇
|
3
|
0
|
13
|
江口镇
|
1
|
3
|
14
|
石芫乡
|
4
|
1
|
15
|
吉埠镇
|
0
|
3
|
16
|
南塘镇
|
2
|
2
|
17
|
三溪乡
|
9
|
0
|
18
|
田村镇
|
3
|
1
|
19
|
白鹭乡
|
5
|
0
|
小计
|
47
|
32
|
|
合计
|
79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