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赣区府办字〔2020〕57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
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吸取宁都县长罗水电站今年“6•5”溃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整治农村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水电站运行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摸清底数,作出安全评价,查明安全隐患,明确整治措施,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落实防汛及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消除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确保度汛和生产安全。
二、清查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已建、在建的农村小水电,重点清查未安全鉴定和未完工验收一直在发电的水电站。
三、清查整治内容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规定,重点清查水电站建筑物安全隐患。
(一)电站水库大坝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二)电站水库泄洪及放空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压力前池是否开裂、塌陷,是否危及厂房或公共安全;
(四)发电引水隧洞、压力管道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规范要求;
(五)其他影响水电站建筑物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查摸底(2020年7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要逐座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水电站进行现场清查,清查的水电站要与水利部门取水许可电站、供电部门上网发电电站名录、及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并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实行“一站一档”。2020年7月31日前,各乡镇将农村水电站清查信息表(附件4)及水电站现场检查表(附件5)报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水电站清查整治办”)汇总后,经区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印章后报市水利局。
(二)开展安全鉴定(或评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要责成本辖区内所有水电站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站安全鉴定(或评估),查明工程安全隐患。鉴定(或评估)要重点查明水库大坝、泄洪及放空设施、压力前池、发电引水隧道和压力管道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对库容10万方以上和库容小于10万方但坝高15米以上、“头顶一盆水”的山塘水电站进行安全鉴定,其它水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或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单位须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或评估)有关技术要求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报请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三)整改处理(2021年2月底前完成)
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或评估)结果认定为二、三类坝的,依据评估单位提出的加固处理意见,有关乡镇要责成水电站业主停产整改、空库运行,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发电。对库容10万方(含本数)以上和库容小于10万方但坝高15米以上、“头顶一盆水”的山塘水电站必须进行防汛达标建设,全面落实防汛“五个责任”、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建立大坝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
五、评估验收(2021年3底前完成)
此次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采取销号制,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逐一销号纳入日常规范管理。对整治合格的水电站,由区水电站清查整治办组织验收,确保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利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各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区水电站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把摸底排查、问题整改、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对水电站业主宣传引导、警示教育,督促水电站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扫黑除恶工作范畴,对非法占用水资源、林地资源违规建设电站、大坝设施,且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防汛调度的,依法依规追究水电站业主及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水电站清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水电站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进展缓慢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整治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附件:1.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任务分工表
3.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清查信息表
4. 水电站安全隐患现场检查表
5. 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验收表
附件1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赣县区农村水电站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隆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池福钦 区水利局局长
钟裔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简慧文 区发改委主任
卢丰茂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石凤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钟显军 区林业分局局长
温晓云 区财政局局长
温见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戚本琼 区商务局局长
陈浦鸿 区公安局副局长
邱长根 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钟登祠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 松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由池福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赣县区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清查
整治任务包干分工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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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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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数量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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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整治 |
清查整治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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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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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座,金峰电站、油槽栋水电站、大坪水电站、小坪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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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山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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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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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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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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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座,韩坊果子坝电站、长中一级水电站、长中二级水电站、长中三级水电站、樟坑水电站、罗兰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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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坊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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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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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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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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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阳埠水电站、大龙水电站、下扬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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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埠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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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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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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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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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龙潭电站、新兴水力发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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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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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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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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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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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座。杨雅水电站、凯悦水电站、大坪二级水电站、野猪坑水电站、黄沙河电站、源源电站、黄富水电站、杨溪水电站、兆丰门电站、清水塘水电站、江河电站、大岭下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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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埠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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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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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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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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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座,水口水电站、上云水电站、下含水电站、龙口水电站、光明水电站、吉星龙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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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洛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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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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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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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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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座,坝上水电站、十八湾水电站、观音阁水电站、冷水陂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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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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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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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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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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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长村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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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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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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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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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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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沙地水电站、中庄电站、南极石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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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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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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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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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芫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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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沣沛电站、金盘二级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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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芫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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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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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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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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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石含水电站、宝林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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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埠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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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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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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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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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澄籍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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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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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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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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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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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郑浓水电站、广茂水电站、西溪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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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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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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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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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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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下横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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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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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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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镇)农村水电站清查信息表
水库工程名称: 库容(万m3): 坝高(m): 检查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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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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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报电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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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位置-所属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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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位置-所在乡(镇、街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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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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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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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法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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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监管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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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所有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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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开发方式(电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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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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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机容量(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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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水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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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流量(m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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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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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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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高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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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顶高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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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高水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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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限水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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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库容(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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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利库容(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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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雨面积(k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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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防洪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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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立项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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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设计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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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下闸蓄水验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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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机组启动验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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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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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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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电站水库防汛“五个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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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是否开展安全鉴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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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是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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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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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所有制形式”选填国有、集体、民营。2.“开发方式”选填引水式、坝式(坝后)、坝式(河床)、混合式。3.“设计流量”为电站所有机组的总流量。4.“电站状态”选填正常运行、拟建、在建、改扩建、报废、停运。5.“是否有竣工验收文号”选填已验收、未验收。6.“坝型”选填土石坝、重力坝、拱坝、支墩坝、面板坝、橡胶坝、翻板坝、其它。7.“水库调节性能”选填无调节、日调节、不完全年调节、年调节、多年调节。8.“大坝是否注册登记”选填是、否。9.“大坝安全鉴定”选填是、否,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附件4
水电站现场检查表
水库工程名称: 库容(万m3): 坝高(m): 检查日期: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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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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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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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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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工建筑物和设备实施安全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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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闸坝、堰坝)、前池、引水渠、压力管道、厂房等水工建筑物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观测,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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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启闭机、压力钢管、金属结构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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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及相关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定期检修和试验,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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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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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加强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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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是否加强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派人24小时盯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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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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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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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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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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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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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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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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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安全监察员是否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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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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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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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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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组织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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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隐报、迟报和漏报安全事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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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水库上坝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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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水库防汛管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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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大坝监测系统、预警系统、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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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头顶“一盆水”大坝或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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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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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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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5
水电站清查整治验收表
年 月 日
现场清查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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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鉴定(评估)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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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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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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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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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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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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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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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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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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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